森林狼成功復仇馬刺,報了上一場輸球的恨。
今兒這比賽還是得拿下的,再輸狼隊開局戰績就成1勝3負了,不僅對不起自個組建的陣容,還對不起連續第二個主場球迷帶來的熱情。
前天噓的已經夠嗆,這場要是又跪,季票都給你退咯。
比賽過程沒什麼好說的,有起伏但不大,休息兩天後的狼羣果然體力充沛,首節三分雨唰唰唰下個不停,13次出手進10球,投的馬刺是又悲又喜。
早這麼打讓我輸,瓦塞爾前三場場均22分的表現,何至於被波波維奇以膝蓋疼痛之由休息呢。
昨天聊了莫蘭特,今兒個說說同爲年輕人的愛德華茲。
華子剛進聯盟的頭半年,又嫩又莽又上頭,打球就像是觸發血怒的諾克薩斯之手,不管面前多少人都敢上,一度被質疑球商有問題,難成大器。
但兩年過去後,現在再看他打球,風格完全變了。
變的會壓節奏,變的出手更合理,變的懂如何閱讀比賽,雖然還是莽,只不過莽中帶細了,長得像杜蘭特,打球也越發有杜蘭特的意思。
這場擊敗馬刺砍下34分,是華子賽季迄今爲止的第三場30+,目前以場均22.8分領跑全隊。
大學擔任的是持球攻擊手,卻願意爲了森林狼開發無球能力,這就叫對自我的清醒認知,技多不壓身,明白球隊需要自己提供哪些幫助,這種類型的球員往往擁有更高的上限。
我對森林狼的觀點是,唐斯也許是個巨星,但愛德華茲卻是有潛力成爲超級巨星的球員。
技術,身體,好勝心三條要素,他通通具備,領悟技能的本事還厲害,揭幕戰打雷霆送出7次助攻,今天贏馬刺送出9次助攻。
硬要說缺點,作爲一名衝框爲主的後衛,華子的造犯規意識還有待提升,對抗倒地後沒必要那麼憨厚,偶爾演演戲裝疼還是可以的。
森林狼出成績的關鍵在於捋清楚每名球員的角色,唐斯和華子,到底誰更適合擔任主攻手,以及在習慣性崩盤的第三節,主教練芬奇到底該怎麼安排戰術。
當雙塔退防速度慢的弱點呈現在大衆眼前,真的有必要爲了不浪費,而強行擺出雙高組合嗎?
愛德華茲在森林狼的現狀和未來,讓我想起了那句著名的:“我以爲詹姆斯是來輔佐我的”。
若干年後,不知道唐斯是否會說出:“我以爲森林狼選愛德華茲是來輔佐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