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用探花籤選小賈巴里-史密斯,也許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
這位號稱攻防一體的前鋒球員,如今是攻也攻不進,防又防不住。
開賽至今,史密斯場均數據爲11.9分,7.1籃板,投籃命中率低至38.5%。
就連在三秒區內,他的投籃命中率也是隻有48.8%,排在聯盟236位。
今天輸給爵士,史密斯全場5投1中,只拿到3分,5籃板,3失誤,4犯規。
他打球就像是無頭蒼蠅一樣,幾乎不具備影響比賽走向的實力。
作爲一名身高達到2米08的前鋒,史密斯進攻端絕大多數得分,居然是來自於三分線外。
所以很多球迷包括解說員,都喜歡用“軟綿綿”一詞來對他進行評價。
就連火箭主教練斯通也說過,希望史密斯能在進攻端更強硬一點。
再說說防守端,雖然足夠積極,但史密斯的防守,真的沒有那麼強。
NBA官網數據統計顯示,他的防守效率爲116.6,排在聯盟第273名。
當史密斯在場上的時候,火箭百回合要丟掉誇張的117分。
而當他下場後,該數據會降低至111.8分。
在至少登場500分鐘的火箭球員中,史密斯進攻效率排倒數第二,防守效率則排倒數第四。
現在想想,魔術當初手握狀元籤,試訓過後卻不選史密斯,或許是早已參透其中奧妙。
可能會有球迷覺得憤慨,覺得他年齡還小,可以慢慢練。
但我想說的是,球商和對比賽的判斷能力,這不是花時間就能練出來的。
史密斯最大的問題在於,進攻端手段偏少,而且控運能力不夠強。
所以你看他打球,要麼是接球幹拔,要麼是空切,偶爾持球攻框姿勢也很蹩腳。
這種類型的球員,不就是所謂的藍領,不就是當年阿里扎打球的方式嗎?
正如開頭所說,火箭用探花籤選史密斯,或許又要看走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