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該判點球嗎?以國際章程拉直京梅之戰判罰疑問

足球報 04-17 12:00

記者賈巖峯報道 2023賽季的中超聯賽在4月15日晚開打,在揭幕戰上就出現了一次重大的爭議判罰。

在北京國安主場對陣梅州客家時,第54分鐘,國安外援阿代米帶球突入禁區,梅州後衛杜加利奇防守時與阿代米發生身體碰撞,後者倒在禁區內。主裁判馬寧第一時間沒有判罰點球,VAR裁判介入,馬寧到場邊回看VAR後,改判爲點球,最終兩隊以1比1戰平。賽後有梅州球員面對媒體採訪時,直接表達了對這個點球判罰的不認同。

4月13日,中國足協、中足聯籌備組聯合舉辦了判罰統一尺度線上宣講會,北京國安與梅州客家隊的這一次爭議判罰,可以成爲我們對中超的最新判罰標準、犯規行爲的解讀提供鮮活的具體案例。


疑問一:鼓勵合理衝撞與拒絕暴力行爲的尺度標準是什麼?

隨着現代足球進攻節奏的不斷加快,運動員身體素質的不斷提升,對抗強度不斷增加,足球的相關判罰標準和規則也必須進行及時的修補與更正,才能既保證現代足球的流暢精彩程度不受影響,同時也能最大限度地保證場上球員在強對抗下身體健康不蒙受更多損失。強調統一判罰尺度的前提條件是,很多國腳或者參加亞冠比賽的俱樂部人員都跟足協反映過,國內哨子太過於嚴格和密集,以至於到了國際賽場上不適應,在國內賽場上看似犯規的某些動作在國際上並不犯規,裁判委員會也因此做了進一步內部總結和討論,對於執法標準進行了新的升級和統一。

參照國際足聯的最新標準,中國足協在給裁判統一判罰尺度時提及了這樣一些要素和重點:“充分考慮行爲的性質,保證足球運動的觀賞性和強對抗性的特點,鼓勵合理衝撞,拒絕暴力行爲,但不能以球員身體健康爲代價鼓勵對抗。因此,在作出每次犯規的判罰前,都要考慮:該動作究竟是合理的,還是草率的、魯莽的,或者是否有使用過分力量的;在處理球的過程中,誰發起的雙方接觸,是否真的無可避免,接觸的點、接觸時的強度、力度和速度對於球員進一步處理球的影響、對雙方身體健康的影響,必須區分嚴重犯規和暴力行爲的界限,以及VAR視頻介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中國足協裁判技術講師陶然成表示,裁判的判罰應該是一個對於綜合情景下連續發生的動作的一個綜合評定,而不是隻拘泥於某一個動作或者某一個單獨的情境與結果,這才更加合理。


疑問二:合理拼搶和犯規動作的一線之隔究竟在哪裏?

在中超賽場上,我們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在合理防守、合理搶斷和不合理阻礙、強行攔截、絆倒或者剷球等多方面的爭議,由此便會產生一些在定位球判罰問題上的爭議。至於一線之隔,簡單來說就是靠近對手的初衷、方式和爭奪球權的方式、可能性來綜合構成合理拼搶和犯規的區別。

這裏面涉及的要素很多,英足總有一句話解答得非常到位,也可以說,用英文表達某些足球規則或許比漢語更加準確和好理解:“Being in the way of an opponent is not the same as moving into the way of an opponent.”這句話直接翻譯過來的意思就是,同樣是防守,但是合理進入對手的進攻路線去進行防守,和強行移動到對手進攻路徑上去阻擋對手前進線路,這是不一樣的概念。

是不是很晦澀很難理解?如果以北京國安與梅州客家的比賽中阿代米進攻、杜加利奇防守的碰撞過程爲例,就相對好理解了。先說馬寧爲何第一時間沒有作出點球判罰,這可能與兩個因素有關:第一,馬寧的站位、觀察視角,並不一定能夠在第一時間就準確判斷杜加利奇與阿代米的接觸時,前者是“impeding ”妨礙,還是“being in the way ”正常進入阿代米的進攻路線,因爲當時馬寧在他們身後;第二,從鼓勵對抗的角度來說,在沒有十足把握的前提下,裁判不輕易判罰點球。那後來看了VAR之後爲何又改判了呢?結合雙方接觸行爲是誰主動發起的以及強度、速度、力度,以及是否合理、接觸是否不可避免、接觸後果誰的損益更大、對比賽的公平性影響如何,馬寧應該是參照了國際足聯的最新判罰原則和中超的尺度統一標準而作出了改判。

直接任意球的判罰有幾大原則:衝撞,跳向,踢或者企圖踢,絆或者企圖絆,打或者企圖打,推搡,背後剷球或者在鏟到球之前先把對手鏟倒或同時剷倒。那麼是否意味着當攻方試圖突入禁區之前,或者試圖進攻之前,守方就沒辦法攔截或者剷球了嗎?當然不是。如果能夠跟對手同時朝着球運行的方向和線路上比拼,先對手一步用合理追逐的方式拿到球,且與對手沒有過多身體接觸,或者接觸的點、力度、強度、速度不足以讓對手失去對自我重心的控制,這些都不算犯規。如果守方不確定能追上球,就強行站在攻方朝着球奔跑的方向、線路上與發生身體接觸,從而延緩了防方的進攻速度、節奏,這肯定是違規的,如果犯規情節不嚴重,力度不大,則不一定追加紀律處罰。在杜加利奇的這次防守過程中,他有一個朝着阿代米前進路線橫向移動的行爲,且用一條腿對阿代米的前進路線進行了阻擋,雙方發生了身體接觸,不過,杜加利奇這次的力度不大,因此不會被追加紀律處罰。

這一判罰之所以引發爭議,認爲點球不合理,是因爲外界認爲梅州球員先觸碰到了球,且動作不大。如果外界理解國際足聯對阻擋犯規和任意球處罰的最新原則,這次判罰就不會引發爭議了。


疑問三:VAR使用的大原則是什麼?

中國足協視頻助理裁判(VAR)技術主講師劉慶偉,是獲得國際足聯認定的VAR視頻助理裁判資格的中國裁判第一人,他對VAR視頻設備使用的邏輯、倫理和方式、流程都給媒體進行了詳細介紹。
VAR使用的大原則,總體來說就是“以最小的代價,爭取最大的收穫”。什麼意思?因爲足球就是進球少、拼搶對抗多的一項賽事,往往就是那麼一兩個關鍵判罰,就能決定所有人的努力是不是被錯誤和草率的處理付之一炬。

劉慶偉以地上的巨石、沙坑中的碎石舉例說明,VAR就是要把地上的巨石清除,即把顯著的、清晰的錯判糾正過來,以保持比賽結果的公正性,而不是在沙堆裏找碎石子,因爲介於大粒沙子和小顆粒石子之間的判罰就見仁見智了,所以這個不是VAR介入的重點,否則整場比賽就會支離破碎,沒法觀看了。只有涉及是否進球、是否存在點球以及是否漏掉直接紅牌、紀律處罰對象這四種情況才能介入,比如投擲邊線球時沒在指定位置、門球和角球之間的錯漏判等,並不是VAR介入的重點,哪怕看到了錯誤也不允許隨便介入。VAR的執法過程是要上傳到國際足聯封存的,一旦有爭議,需要國際足聯調用且具有最終解釋權,防止這個先進設備被不正確使用。


疑問四:馬寧的改判有什麼章程依據?

主裁判在場上只有一雙眼睛,而VAR可以有幾十臺攝像機不同角度跟蹤拍攝,這幾十雙高倍清晰的“科技眼睛”,其速度、精度和準確度肯定要高於人眼,那是不是隻要VAR視頻助理裁判看到的結果,發現主裁判錯了,主裁判就必須更改判罰呢?

答案是否定的。任何一個主裁判,都必須在犯規行爲發生後第一時間作出相應的裁決,不允許主裁判等VAR視頻助理裁判介入後再作出裁決,而且是否去場邊回看視頻,也是由主裁判決定的,即使VAR助理裁判提出要求,主裁判也可以選擇不去回看,堅持最初的判罰,這都是國際足聯的裁判章程賦予主裁判的權力。如果主裁判想要發起回看,可以主動要求VAR視頻助理裁判提供相應錄像,在回看的過程中,只有發現自己存在錯判或者漏判、誤判的行爲,而且必須是清晰而明顯的錯誤,主裁判才能更改決定,馬寧在京梅比賽中的那次改判,就是按國際足聯的裁判章程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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