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季提前結束!獨家解讀張稀哲重罰:辱罵第四官員後離場,裁判勸返未果

足球報 09-27 17:00

記者程善報道 今天下午,中國足協官網發佈處罰決定,對北京國安俱樂部球員張稀哲停賽7場,罰款人民幣7萬元。這也意味着,張稀哲不僅無緣本賽季最後4輪聯賽,禁賽期還將延續到2024賽季。本報第一時間採訪足協相關部門,對張稀哲罰單進行獨家解讀。

足協紀律委員會開出的罰單對此作出的解釋爲:中超第26輪長春亞泰主場對陣北京國安的比賽進行到第90+1分鐘時,在替補席上的張稀哲衝出技術區域實施非體育行爲,大聲辱罵第四官員後離開球隊替補席。

足協紀律委員會開出的罰單對此作出的解釋是,上週五長春亞泰和北京國安打成1比1的比賽,張稀哲被替換下場,並穿上標誌背心坐上了替補席。此時,恰好場上出現了雙方隊員相互推搡的場面,當值主裁判杜健鑫忙着處理場上局面,張稀哲則衝出替補席,與第四官員黑曉虎進行了交涉,並大聲辱罵後者。黑曉虎隨即通過耳機將張稀哲辱罵比賽官員的事實告訴主裁判杜健鑫,後者走到場邊準備處罰張稀哲。張稀哲見狀脫掉標誌服徑直返回更衣室。杜健鑫明確要求國安管理團隊將張稀哲叫回替補席接受處罰,但他的要求並未得到滿足。

賽後,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根據裁判報告、比賽監督報告和現場視頻瞭解了事情經過,並於24日舉行了線上聽證會,認定張稀哲辱罵裁判事實清楚,遂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簡稱《紀律準則》)對其實施處罰。

據瞭解,《紀律準則》第五十四條專門提到“對比賽官員實施不當行爲”應被追加處罰的情形,其中第(一)款這樣規定:“實施非體育行爲 (指責,使用具有攻擊性、侮辱性或辱罵性的語言、手勢或動作)的,給予至少停賽或者禁止進入替補席或者禁止進入體育場 (館)5場,並處罰款至少5萬元。”

按照這條追加處罰的規定,僅公開辱罵第四官員這一項,張稀哲就至少要被罰停賽5場。

此外,《紀律準則》第四十八條“從重處罰”規定,“在替補席上的人員違規違紀的”, “應當從重處罰”,張稀哲從替補席上衝出去辱罵第四官員,也對應了從重處罰的條款。

本賽季,足協也曾對武漢三鎮球員韋世豪開出過類似罰單,除了紅牌自然停賽1場,又追加停賽6場,加在一起也是7場。當時,韋世豪是對第一助理裁判進行了辱罵。對比張稀哲和韋世豪違規違紀行爲,從情節、性質以及所造成不良影響來看,二者大體相當,因此,從實際停賽的處罰場次看,也基本一致。

注册 / 登录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