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後痛定思痛:六大利益鏈條需嚴格把控

足球報 04-01 08:00


記者寒冰報道 3月27日,2024全國體育系統足球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強調,推動足球改革發展,關鍵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足球協會要凝聚發展共識,明確工作責任,齊心協力抓好足球改革發展,建立“部門協同、上下聯動、責任明確、順暢高效”的足球管理體制機制。


本次會議召開的同時,中國足壇反腐案陸續宣判,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原副主席於洪臣、原常務副祕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中超聯賽公司原總經理董錚、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劉磊分別被依法判刑,中國男足原主教練李鐵被控受賄、行賄等罪名,一審李鐵也最終當庭認罪悔罪,擇期宣判。中國足壇這次反腐風暴歷經1年有餘,終於到了滌盪污濁,懲惡典型的階段性節點。


雖然這些足球領域一段時間內的實權人物,已因各自罪行得到應有懲罰,但他們的貪婪給中國足球生態帶來的以下六個方面全方位的惡劣影響,短期內很難消除。人們痛恨這些足球領域的“貪官巨蠹”,同樣也會思考足球圈在這次猛藥去痾、刮骨療毒式反腐風暴後,應當如何追根溯源,向深層次尋找“病根”,讓腐敗因素和腐敗勢力徹底失去生長的土壤。


中國足球要恢復清朗生態,更需要足球領域內外乃至全社會集思廣益,以更全面的監督體系防患未然,填補中國足球在這次反腐風暴中暴露出的六大方面漏洞,避免中國足球腐敗問題死灰復燃,給中國足球生態帶來週期性的沉重打擊。




這次中國足球反腐風暴之中,多名涉案人收受賄賂、利用職權通過俱樂部直接操縱比賽結果,影響升降級,破壞聯賽公平競爭秩序,對中國足球行業生態的影響十分惡劣。從時任武漢卓爾主帥李鐵,到前足協主席陳戌源、足協副主席李毓毅、足協原常務副祕書長陳永亮、前足協副主席於洪臣等人全面涉及收受賄賂並利用職權操縱比賽的罪行,直接破壞公平競賽秩序,對職業聯賽良性發展造成了巨大打擊。


相比十餘年前的中國足壇系統性腐敗案件,這次中國足球管理層直接操縱比賽結果方面的腐敗程度完全超出公衆心理預期。這體現在涉案人員收受賄賂金額巨大,涉及人員權力大、職位高、人數多和俱樂部廣等方面。僅是李鐵在武漢卓爾和河北華夏幸福兩傢俱樂部之間,涉及通過俱樂部操縱比賽的涉案金額就超過6500萬元。陳永亮7年間受賄51次,涉及20多個俱樂部、地方足協和個人,金額接近2000萬元。陳戌源甚至在上任足協主席前,就已開始收受地方足協賄賂。


足球領域大範圍的直接操縱比賽,破壞公平競賽,違背體育精神行爲,對聯賽公信力和足球產業的打擊非常巨大。2006年意甲“電話門”事件,讓意甲聯賽徹底從昔日歐洲第一聯賽的寶座跌落。而足球管理層系統性腐敗近乎摧毀整個足球產業的前車之鑑,包括東歐的波蘭、烏克蘭、捷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及摩爾多瓦等國。其中,高加索三國成爲足球管理層實權人物直接操縱比賽結果的重災區。


10多年前中國足壇實權人物南勇、謝亞龍獲罪,就已暴露出中國足協在監管方面的嚴重缺失。雖然足協內部有一系列行業規範和自我監督機制,但相對獨立、封閉的特點讓自我監督很難真正落實。相隔10多年的兩次中國足球貪腐風暴,都是缺乏有效監督機制導致濫用權力,肆無忌憚以權謀私的結果。在此期間中國足協也陸續接受了中央巡視組巡視,制定了整改計劃和完善監督機制,但這次腐敗窩案集中爆發,還是凸顯了中國足壇長期存在的圈子文化、山頭主義。當整個足球領域管理層形成閉環關係網後,內控監督機制就失去了應有震懾力。


要從根本上杜絕足球管理層以權謀私直接操縱比賽的違法違規行爲,必須加大執紀執法力度和問責力度,完善監督機制,形成外在和內在監督手段的全面防線。包括巡視組機動巡視、針對足協組織賽事專項巡查、專項治理,還要打破圈子壁壘,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主動接受社會各界深入到足協內部的監督。




裁判違反公平競賽原則,操縱比賽結果一直是中國職業聯賽最突出的“痼疾”,之前已有過兩次裁判領域的反腐風暴。這次反腐風暴目前重點雖然不在裁判界,但以陳戌源和曾在足協裁判辦供職的中超公司前總經理陳永亮等人,公然收受賄賂在裁判判罰、俱樂部和球員紀律處罰上牟取不正當利益,其性質比裁判收受賄賂導致不公判罰更爲惡劣。


意甲“電話門”中,尤文圖斯俱樂部高管賄賂和控制裁判,而這次中國足壇反腐風暴則是足協管理層直接影響裁判判罰。這些不公正的判罰導致大量俱樂部成爲違反公平競賽原則判罰的受害者。裁判、足協和聯賽的公信力受到輿論嚴重質疑,俱樂部和聯賽的利益遭受巨大損失,更導致更多俱樂部要尋求相對公平的判罰,只能加入行賄行列,成爲足壇腐敗環境的一份子的惡性循環。


足協實權人物通過控制裁判以權謀私的行爲,對足球行業生態的破壞性顯而易見。裁判是足球世界的“法官”,是競賽規則和紀律處罰的執行者。球隊在球場上的努力,因爲來自足壇實權人物“遙控”裁判的不公平判罰毀於一旦,受損的不僅是俱樂部的競技和經濟利益,還因此引發了巨大的輿論爭議。球迷、俱樂部對足球管理者的信任降到冰點,對足球生態的破壞體現在精神層面,而修復這種信任的難度更大,所需時間也更長。


中國足球的社會滿意度長年處於低位,裁判選派不透明、判罰爭議過多帶來的公信力下降是重要原因。儘管中國足協十餘年來也有新的制度、方法和規範選派裁判,並加大了對裁判的內部處罰力度,但因爲來自足協管理者的權力尋租,內控機制不到位讓這些不斷完善的制度、方法和不斷加大的處罰力度仍然缺乏透明度和統一標準。


足球管理層影響裁判判罰的問題歸根結底,是缺乏內外結合的有效監督,管理層和裁判自由裁量權過大。杜絕足協管理層對裁判界的違規控制,本質上還是要落在公開、透明和加大處罰力度,讓足壇管理者和裁判兩個手握關鍵權力的羣體,不敢逾越紅線。




以前足協主席陳戌源爲首的足協管理者任人唯親,任人唯錢,“賣官鬻爵”,跑官買官,足協又怎麼可能以發展中國足球爲主責?足協內部人事選拔的腐敗被曝光後,其荒誕和令人震驚的程度絲毫不亞於足壇管理者個人的貪腐程度。人事選拔腐敗從本質上是足球生態敗壞的根源,同時又進一步破壞足球生態,形成了惡性循環。陳永亮早在10多年前、上次足壇反腐時就已涉案,居然還能“帶病”在足協任職18年,令人匪夷所思。與足協領導層關係過於密切的下屬,甚至形成了足球領域公認的小圈子。


足協下轄部門近年不斷膨脹,與足球管理層的“賣官鬻爵”有直接關係,他們又互爲紐帶形成相對封閉的利益圈子。利益捆綁的小圈子必然不斷通過權力尋租,竭盡所能從足球產業各領域謀取不當利益。十多年來足協內部沒有形成人事提拔、調動和任免的公開、公平競爭機制。要從根本上杜絕“賄選”,建立與完善公開、公平選拔機制是關鍵。鼓勵向社會開放,吸引各領域人士參與選拔過程,作爲選拔透明度的外部監督,或許會成爲行之有效的嘗試。


足協人事選拔、招聘理應條件嚴格且對外公開,杜絕“任人唯親”的迴避制度也應嚴格執行。廣受詬病的“蘿蔔招聘”和“繞道進人”更應該從這次反腐風暴之後徹底消失。足協在選拔、招聘方面也要接受內部和外部的共同監督,並且能接受機動巡視和社會公衆的監督。只有加大與紀檢監察部門的配合力度,招聘崗位資格條件都要經過紀檢監察部門審覈,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禁絕“任人唯親”和“任人唯錢”。


國際足壇在內部監督方面也有可借鑑之處。布拉特和普拉蒂尼貪腐案爆發後,國際足聯和歐足聯增強了內部監督部門的社會代表性和專業性。人事選拔要避免“賄選”,只能不斷加強內控機制,增加透明度。這次足協招聘社會監督員,是歡迎社會監督的有益嘗試。但社會監督要落到實處,還需要真正進入足協內部,參與重大事務的決策過程才能形成有效監督。




這次反腐風暴中,李鐵通過行賄成爲男足國家隊主帥,又通過鉅額受賄選擇球員進入國家隊,在社會層面的輿論衝擊力非常巨大。除了李鐵的所作所爲與他之前的“人設”完全相反的反差,還在於他的行爲進一步削弱了中國足球本就非常薄弱的公信力基礎。


中國男足國家隊近年績每況愈下已帶來太多負面輿論效應。在這樣脆弱的輿論公信力基礎上,陳戌源和李鐵掌控的國家隊在國腳選拔上,依然無法做到以狀態和實力爲標準,嚴重損害了國家隊在大賽取得預期成績的利益。2022年世界盃12強賽上,國腳選拔不公對國足造成的巨大影響球迷們皆有目共睹。


選拔國腳、國家隊教練與監督是競技體育的重要內容,事關一國足球產業和國家隊的成敗。此前體育總局早已制定了《國家隊運動員、教練員選拔與監督工作管理規定》,但足協內部並未真正落實該規定。既有李鐵這樣行賄上任的國家隊主教練,還有更多缺乏透明度的國腳、國家隊主帥選拔過程和結果。當國家隊主帥靠賄選上位,大賽期間還忙着爲代言品牌做宣發,又怎能指望他在力爭國家隊取得佳績上盡心盡力?



作爲國家隊主帥,李鐵還違規干涉球員轉會,從中謀求不當利益。國家隊主帥參與球員轉會本身就涉及利益關聯,自然無法做到公平選拔和使用球員。李鐵利用在足協管理層或教練的職務權利和便利,收受賄賂向球員提供轉會和進入國家隊的幫助,是嚴重違規的瀆職行爲,但這樣的瀆職從一開始就得到足協管理層的包庇甚至縱容,也從側面證明足協內部監督機制的失效。


韓國在公正、公平和透明選拔國腳和主教練上有自己的機制。韓國足協專設的國家隊實力強化委員會,由足協官員、K聯賽俱樂部主教練、大學聯賽教練和與足球有關的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組成。選帥標準向社會公開,選帥過程受委員會內社會代表性廣泛的成員監督,至少從制度上避免了選帥“暗箱操作”。雖然韓國也無法確保盡善盡美,但至少這是可以借鑑參考的例子。至於國家隊大名單的圈定,雖然是主教練的權力,同樣可以通過相對透明的監督機制進行有效監管。


目前,足協已經開始招牌社會監督員,就應該讓社會監督員監督國字號選帥的過程而不是結果。在保證選帥保密性的前提下,足協選帥的最終選擇過程的合理性、理由的充分性都應接受社會監督員的監督,避免李鐵賄選事件的重演。




當年國足教練的翻譯,多年後能負責協調國足賽事,成爲國際足聯和亞足聯比賽監督,甚至在足協16個部門中身兼三個部門一把手,董錚的冒起令人震驚。董錚的權力過於集中,而絕對的權力極容易滋生腐敗。8年之間董錚非法收受廣州恆大等23傢俱樂部賄賂共計38次,被控受賄金額2200多萬元。涉案款項涵蓋足協多種事項,包括媒體版權合作、足球賽事承辦、賽事票務代理、場館驗收、商務運營管理、裝備違規處罰、參賽費撥付和球員經紀等。


董錚在中國足協和中超聯賽商業開發領域幾乎一手遮天,因此他收受賄賂爲中國足球的商業環境帶來了惡劣的影響。中超沒有在金元時代把握住空前的商業鉅額收益機遇,反而和提升聯賽質量,夯實青訓根基,讓聯賽進入可持續發展良性軌道漸行漸遠。這些都與與商業開發和賽事經營的混亂密切相關。中超的商業環境失去了公平、公正、透明原則,贊助商權益也遭受巨大損失,國家隊和中超兩個領域足球的商業開發也錯失了更早更好走向良性發展的契機。


足協是集行政、事業、社團和企業四位於一體,權力高度集中的行業管理機構。這種類型特殊的單位一直是體育行業全面走向市場,深化改革的焦點和關鍵。此前體育總局已制定了具有指導意義的深化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方案,中國足協是首先進行改革試點的單項體育協會之一。遺憾的是,雖然足協逐漸完成了管辦分離,但幹部兼職問題突出。董錚在市場開發部、福特寶、中超公司兼任一把手,在足協內部也沒受到制約。究其根源,足協管理層跑官買官導致近年下屬部門迅速膨脹是直接原因之一。


一名高層囊括中國足球幾乎所有領域的商業開發權力極不正常。這在國際上也有前車之鑑。巴西和阿根廷足協此前都有商業開發權力高度壟斷先例,導致兩國國家隊的商業收益在很長時間內遠低於預期、此外,商業賽事安排的不合理,甚至引發國家隊教練組和球員的公開不滿。即便兩國權力高度集中的前足協主席特謝拉和格隆多納卸任,仍然沒有完全解決商業開發領域權力尋租的問題。


董錚的案例是中國足協內部權力過於集中的極端表現,經歷這次影響面過大的貪腐案,未來足協在內部組織架構方面,理應做出合法合規合理的整合。真正做到部門設置精簡高效,管理層兼職行爲得到嚴格約束和規範。以案爲鑑,讓足協、中超聯賽公司成爲國家隊、中超商業環境良性發展的健康管理者,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商業競爭環境。




與以往中國足球更多涉及聯賽、俱樂部、教練、球員、裁判等的“軟件”貪腐不同,這次中國足球貪腐案還牽涉到賽事承辦、體育場建設招投標等“硬件”方面的貪腐。賽事承辦、票務代理、場館驗收、參賽費撥付等方面,都是此前往往被忽視的領域。這次,幾乎掌握中國足協和中超商業開發權力的董錚再次成爲主犯。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劉磊也因此進入公衆視野,涉案犯罪與武漢市多個體育場館的翻新工程招投標密切相關。


與國家隊贊助商和中超媒體版權費的談判和簽約一樣,董錚同樣在賽事承辦、體育場招投標方面大權獨攬。部分足球管理層實權人物能在體育場招投標等硬件方面肆無忌憚的貪腐,與背後緊密相連的利益小團體密不可分,以致在“硬件”領域出現幾乎無死角的貪腐行爲。


相比中超媒體版權和贊助商選擇,賽事承辦、體育場館招投標的金額相對較小,權力尋租的利潤空間並不算大,但中國足協的監管失效讓相關落馬高管可以肆無忌憚地違紀違法。早在10年前,賽事開發經營混亂,違紀違法問題突出就是中國足協的主要問題之一。雖然足協同樣給出了整改方案,也陸續細化了措施和完善了規章制度,但真正落實到人、落實到事的時候,貪念還是戰勝了理智。


商務開發集中管理,本身是以利於監管爲目的,避免分散運營各自爲政導致聯賽商業利益受損,但集中管理更需要嚴格的監管機制。足協內部監管失位最終還是形成了商務開發領域個別管理層人員一手遮天,導致貪腐覆蓋到賽事承辦和體育場招投標領域。未來,如何更好在賽事承辦和體育場招投標方面達到公平、公正、透明的標準,對未來足協承辦國際大賽至關重要。


中國足協這次的貪腐案,對中國足球生態的造成了空前破壞,對中國足球產業發展的阻礙也令人震驚。但這些都已是過去。中國足球產業隨着中超球市的火爆,正在從低谷逐步爬升。貪腐案塵埃落定後,恢復中國足球的生態環境清朗應該及時提上日程。中國足球需要一次徹底的新陳代謝式的生態淨化,推動足球領域改革向真正的深水區推進。用更有效的內外結合的監管制度正本清源,惟此,中國足球才能在真正清新的空氣中健康發展。


注册 / 登录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