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偉報道 2024年12月31日,國家體育總局體育仲裁中心揭牌儀式在北京舉行,該中心將承擔前設機構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的事務和工作。
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此前運行一年多,從仲裁流程來講,當事人對各個單項協會的糾紛解決機構的決定不服,可以統一上訴到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其中包括對中國足協糾紛解決委員會的具體裁決不服的,比如,對於中國足協糾紛解決委員會駁回的決定,可在21日內上訴到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
據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相關人士介紹,自2023年2月11日成立以來,該委員會共受理體育仲裁申請近百餘件,涉及足球、冰球、曲棍球、跆拳道、馬拉松、國際象棋等運動項目,案件類型包括運動員註冊與交流、足球青訓補償、紀律處罰、參賽資格和成績等爭議。
原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委員均爲兼職人員,具體辦理案件的仲裁員也是兼職專家。體育仲裁案件受理、案件審理、仲裁員管理、制度研究、對外交往等工作均需專門機構、專職工作人員,並需要固定工作場所和專業配套設施等作爲工作保障。經過一年多的運行,體育仲裁領域的事務數量多、工作量大,正式掛牌體育仲裁中心,提供體育仲裁方面的專職服務很有必要。
體育仲裁中心的正式成立,將爲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有效履行職能和落實體育仲裁製度,提供人員和物質保障,確保體育仲裁製度和體育仲裁機構獨立、公正、專業運行。
體育總局副局長李靜在揭牌儀式上表示,體育仲裁中心的設立是國家體育總局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依法實施體育仲裁製度的重點內容、重大舉措和重要進展,爲積極推進體育糾紛解決機制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體育仲裁是新修訂的體育法設立的一項重要制度,對維護體育事業發展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據相關人士介紹,成立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意義重大,堪稱中國體育仲裁的轉折,現如今,體育仲裁中心正式掛牌,意味着,中國體育仲裁已經正式進入序列,不可或缺。
截至體育仲裁中心正式掛牌時,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已有仲裁員103人,均由熟悉相關體育領域的律師等專業人士組成,據瞭解,在過去一年多,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工作,有很大一部分是足球類。體育仲裁中心的掛牌,有利於足球類仲裁更公開明晰找到足協之外的申訴平臺。
當然,對於足球類仲裁,足協內部過去一年多也在順應規則,進行着自我改變。2023年8月16日,中國足協通過官方網站發佈,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工作規則部分條款調整,改變一裁終局制度。將第四條“仲裁委員會處理糾紛案件實行一裁終局制度”改爲:“中國足球協會管轄範圍內發生的相關糾紛,可以依法向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24年初,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已更名爲中國足協糾紛解決委員會。
這就從規則上爲包括足球在內的各種糾紛,提供了多一層仲裁和申訴的路徑。比如,某球員或俱樂部,對中國足協糾紛解決委員會的裁決不服的,還可在21日內上訴到中國體育仲裁委員會。如今,體育仲裁中心正式掛牌後,足球領域的諸多爭議處罰,更有了明確可靠的再申訴通道和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