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永報道 新年伊始,中超、中甲和中乙各一家職業俱樂部未能通過准入審覈,成爲歲末年初中國足球界熱議的話題。從中國足球整體來看,嚴格准入無疑有助於職業聯賽的健康發展。而且,有關准入,中國足協在此前便明確表示,此次准入審覈將比以往更加嚴格,但這個表態並沒有引起各方重視,最終中國足協用實際行動讓行業內認識了真正的嚴格標準。但嚴格准入審覈只是手段,構建更健康的聯賽生態體系纔是目的。
要想真正實現這一目標,在此次准入工作之後,中國足協需要在聯賽財務體系層面全面發力,推出更加合理的職業聯賽財務平衡政策,徹底完善職業俱樂部的財務監管,包括准入監管,同時在其他層面給予必要的保障。在中足聯即將成立的背景下,這項工作尤爲重要。
當然,立足於長遠,要想徹底解決職業聯賽“錢”的難題,中國足球的各級管理者尤其是中足聯,需要徹底認識到聯賽爲本的意義所在,進而將競技思維轉化爲經營思維,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以及即將推出的相關政策爲契機,全面提升職業聯賽包括中足聯自身的經營能力。
有關准入標準,其實中國足協此前制定的規則相對完善,雖然有多重標準,比如梯隊建設,但財務標準尤其是欠薪與否纔是關鍵。准入的焦點在於監管和審覈,這項工作其實又有兩項主要工作:
其一,對欠薪進行更嚴格的監管。過往賽季包括這個賽季,有關欠薪與否,除了國際足聯和中國足協的仲裁案件需要執行之外,其他球員的欠薪與否都依靠《俱樂部全額支付球員薪酬確認表》,以及對應的《俱樂部債務清償承諾書》來確認。但這些文件並不能真正解決欠薪的問題,未來仍舊建議俱樂部需要遞交銀行流水。雖然中國足協對銀行流水無法證實或者證僞,但銀行流水造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球員發現自己的銀行流水被造假並訴諸法律手段的話,俱樂部會受到處罰,相關人員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由此,銀行流水的可靠性遠高於《薪酬確認表》。
其二,制定更清晰的准入程序和時間表並嚴格執行。過往賽季的聯賽准入完全不遵循時間表,相比較而言,2025賽季的聯賽准入更加嚴格一些,但時間節點並不完全清晰。未來,聯賽准入應該有更加明確的程序及時間表,並嚴格執行。在這個過程中,除了不予准入之外,部分違規但最終達到准入標準的俱樂部,也要有其他相應的處罰。
如果聯賽的健康發展僅僅依賴於聯賽准入這一個關口,是無法實現的。實際上,除了聯賽准入之外,中足聯應該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聯賽財務監管,具體而言,需要從三個層面進行監管。
其一,對俱樂部財務預算進行評估。在聯賽准入的同時,對俱樂部新賽季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計,並對俱樂部的財政狀況進行全面評估。
其二,對俱樂部進行嚴格的財務審計。實際上,除了欠薪之外,衆多職業俱樂部的退出,更大的原因是債務。中國足協和中足聯應該對俱樂部進行嚴格的財務審計,對俱樂部資產和債務進行全面的評估。
其三,在做好上述兩項工作的基礎上,每年年底的准入工作其實也就變得更加容易。
目前,在俱樂部財務層面,除了相應的財務限制之外,處罰手段主要是取消准入資格,但實際上,在全面的財務監管之後,中國足協可以通過多重的方式來進行約束。
其一,禁止引援。如果中國足協的仲裁案件不能得到俱樂部的及時處理,中國足協應迅速出臺針對該俱樂部的引援禁令,只允許註冊自身梯隊的年輕球員,直到仲裁案件被執行;如果俱樂部賬戶被凍結,不管何種原因,同樣觸發引援禁令,直到俱樂部賬戶解除凍結;如果俱樂部股東以借款的方式投入俱樂部,立即觸發引援禁令;如果俱樂部揹負高昂的鉅額債務,同樣立即觸發引援禁令。去年底,法國的里昂足球俱樂部便因此被處以禁止引援的禁令。引援禁令之外,還應有後續處罰。
其二,罰分或降級。2024賽季,有着143年曆史的法國波爾多俱樂部因爲財政問題而沒有通過審計,從法乙降級到法丙,再之後因爲破產重組,波爾多接着又被降級到法國第四級聯賽,其間波爾多接受了降級到法丙的處罰,試圖避免降級到法丁,最終未果。上文所述的里昂俱樂部也被通知,如果財政狀況無法改善,賽季結束後也會被勒令降級。此外,英超的埃弗頓因爲違反財務公平而在2023/2024賽季進行中先是被直接扣掉了6分,隨後又扣掉了2分。
引援禁令是行業處罰的第一步,如果引援禁令無法改善俱樂部的財務狀況,下一步的懲罰措施可以是扣分,或者是降級。勒令降級是一種行業處罰,在另一個層面也是對俱樂部的保護,在低級別聯賽俱樂部可以減少支出。
其三,也是我們比較熟悉的,在年底的准入審查中,取消俱樂部的准入資格。
前文所述的里昂足球俱樂部和波爾多足球俱樂部所受到的行業處罰,都來自法國足球職業聯盟旗下的財務控制委員會(DNCG),對於中國足協和中足聯來說,也需要組建中足聯旗下的財務控制委員會,負責評估、審計以及准入事宜。
中足聯財務控制委員會,需要由法律領域、經濟領域的專家組成,並聘請相應的審計機構,負責所有針對財務的審計、評估等事宜,以及對應的行業處罰。所有的一切都要有系統和全面的報告。
一個關鍵點在於,財務控制委員會要有相應的權限,而不是形式上的。實際上,此前中國足協旗下的委員會中,紀律委員會和裁判委員會有相應的權限,但有些委員會並沒有實際權限。
目前中國足球的財務政策,仍舊是多年前推出的“限薪令”以及2000萬基準的引援調節費。在支出方面,由於整個中超俱樂部財政狀況不佳,很難觸發6億的支出帽,目前焦點還是針對球員的“工資帽”,主要是三個方面:其一,本土球員工資帽稅前500萬人民幣;其二,外援工資帽稅前300萬歐元;其三,外援工資池稅前1000萬歐元。
最簡單的調整是工資帽的調整,比如外援既然有了工資池1000萬歐元,也就沒有必要設定個人工資帽,實際上,這個工資池可以稍微增加一些,以增強外援的競爭力。至於本土球員,雖然絕大部分俱樂部或許更喜歡個人工資帽,因爲這在合同簽訂方面會更方便,但實際上,爲本土球員制定一個工資池或許更加合理。或者使用混合方案,比如在個人稅前500萬的基礎上,每傢俱樂部允許2到3人突破工資帽,但不能突破工資池。
至於轉會費的限制,目前並沒有明確的取消消息,但在有支出限額的背景下,轉會費的限制其實沒有必要,球員只有流動起來,纔可以真正促進青訓的發展。
當然,財務平衡政策不至於如此簡單,在擁有了專業的財務控制委員會之後,可以對財務平衡政策進行進一步的調整,其基本核心是確保俱樂部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爲了確保聯賽的健康發展,中國足協需要在其他層面進行全面的改革和提升。最簡單的例子,仲裁案件不執行便觸發引援禁令是非常有效的財務監管制度,但仲裁案件的仲裁效率必須提升,否則一個仲裁案件等上幾個月或者仲裁程序特別複雜,自然讓球員望而卻步。
更重要的一點是,中國足協必須嚴格執行欠薪三個月(國際足聯規定是兩個月)即自由身的規定,讓球員申請仲裁沒有後顧之憂,進而實質性地打擊欠薪俱樂部。而目前,有球員合同到期原俱樂部卻不出具自由身份證明,在這個層面足協需要有明確的對俱樂部的反制措施。
其他政策保障還有嚴格執行聯合機制補償、成立運動員權益委員會、制定保護運動員權益的各項措施。
中國足協長期以來都以競技爲核心,歷年來各種各樣的新政也都圍繞競技層面,造成了極大混亂。作爲職業聯賽的運營機構,中足聯真正的核心是經營,其一是整個職業聯賽的經營,其二是爲俱樂部的經營進行保障和支持。換而言之,中足聯應該把競技理念轉化爲經營理念。在目前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足球的背景下,中足聯正式成立之後,也需要在聯賽整體經營方面有一個質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