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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第十五屆全國運動會男子10000米跑決賽, 雲南選手蔣發坤以28分45秒89的成績第一個衝過終點,但最終卻與該項目的金牌失之交臂。由於被投訴違反了田徑競賽與技術規則中的6.3.1細則,大賽組委會也裁定蔣發坤確實存在犯規行爲,因此他排名第一的成績被取消。山東選手唐浩然遞補成爲10000米金牌獲得者,成績28分54秒24。原第三名遼寧選手於水慶28分55秒28獲得銀牌。青海選手馬文良獲得銅牌,成績29分02秒45。
關於田徑競賽與技術規則中的6.3.1細則,其內容是“不允許的幫助”,即不允許“比賽中由不是通常比賽者、已被超圈者、將被超圈者,或使用其它技術設備爲運動員提供速度分配”。換言之,就是不能存在“非法領跑”。
具體到本場比賽,蔣發坤的情況是得到了雲南隊友楊紹輝的“特別幫助”。在還剩一圈半的時候,蔣發坤帶着於水慶不斷接近楊紹輝,快要把楊紹輝給套圈了。然後在蔣發坤即將追上楊紹輝之際,已經落後整一圈的後者突然加速,大步流星把蔣發坤的速度也帶了起來,於水慶則漸漸被拉開距離。在結束該直道之後,楊紹輝又主動讓開了內道,任由蔣發坤超越。最終蔣發坤第一個衝過終點,“刷新”了個人最佳成績。
值得一提的是,問題的疑點不止楊紹輝和蔣發坤同屬於雲南隊。在楊紹輝即將被套圈時,他其實曾經多次回頭觀察後方選手的位置,也就是說楊紹輝應該清楚自己身後是蔣發坤,然後他才選擇了突然加速,這很難不讓人認爲是爲幫助隊友而刻意爲之。儘管兩人不是同一個項目組,帶隊的教練也不同,這種情況應該不是賽前就佈置的戰術,但就算是湊巧了“順勢而爲”,也算是觸碰了規則的紅線。蔣發坤和楊紹輝的成績均被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