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勤伯:中超應該放開外援限制嗎?

體壇週報 02-20 13:00

體壇週報全媒體記者 王勤伯

隨着中超球隊在亞冠的又一次慘敗和全面出局,中國民間出現了一種呼聲,希望足協放開中超外援名額限制。

關於中超是否應該放開外援限額,這個話題在球迷中間存在已久。擔憂的一方在最早先是佔據主流,這一派球迷認爲,全外援陣容會進一步擠壓本土球員的生存空間,讓年輕球員難以成長;而另一部分球迷,這一部分人的數量正在變得越來越多,聲音也越來越清晰,他們更關注俱樂部層面——只要球隊依舊是那支球隊,誰上場並不重要,俱樂部情結已經超過了國家隊情結。

然而,這場爭論背後真正的重要議題,是中國足球在世界足球產業鏈中的位置,它決定了中超外援政策的方向,也決定了中國足球整體環境的天花板。

外援不是問題的本質

從全球足球產業結構來看,西歐掌握着整個體系的頂端。他們的青訓體系和職業俱樂部體系不斷產生優秀人才,但同樣也會製造大量“次優品”、“過剩產能”與“淘汰品”。這些球員可能無法在五大聯賽立足,卻能夠在世界其他地區輕鬆實現降維打擊。

佛得角、庫拉索等國家能依靠一批在歐洲體系中沒能成功的球員殺入世界盃,正是這種“產業鏈外溢”的體現。

中國足球多年來的折騰,使得聯賽自身的球員生產能力極度薄弱。本土球員數量不足、質量不高。從中超俱樂部角度說,如果想構建一支有競爭力、有票房吸引力的球隊,只能大量依賴外援。這不是偏好問題,而是產業結構所決定的必然結果。

因此,今天中超外援唱大戲,並不是“金元時代餘波”,而是我們在全球足球產業鏈裏被動地位的真實寫照。我們不斷從歐洲、南美“接盤”那些無法在主流聯賽立足的球員,而我們自身卻幾乎沒有價值可以向外輸出。

我們在這個產業鏈裏,是資金的提供者,而不是價值的創造者。

歐盟外援政策的現實:自由流動並不等於“無限外援”

一部分球迷認爲,既然歐洲俱樂部能在陣容裏擁有大量外援,“完全放開了外援政策”,那麼中國球迷也可以接受,中超也應該放開外援限制。

但這是一個誤解。

歐洲俱樂部之所以能擁有看似“全外援”的陣容,是因爲博斯曼法案確立的歐盟內部人力自由流動原則同樣適用於足球行業。

換句話說,只要球員是歐盟公民或歐洲經濟區成員,就不再被視爲外援,可以自由轉會、不受配額限制。

如果把整個歐盟作爲一個整體來理解,它的人口規模、地理面積與中國相近,那麼歐盟範圍內的“自由流動”,就像是中國國內球員在省與省之間自由流動一樣自然。

但這並不意味着歐洲俱樂部完全不限制外援數量。相反,絕大多數歐洲聯賽對非歐盟球員都有嚴格限制,例如限制單隊註冊的非歐盟球員數量,限制每賽季新註冊的非歐盟球員名額。

也就是說:歐洲只是放開了“歐盟內部流動”,但對全球範圍的外援限制非常嚴厲。

既然歐洲都要嚴格限制非歐盟外援,中國爲什麼要全面放開來自歐洲、南美的外援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也是中國足球討論外援政策時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

日本抵禦歐洲“足球產能傾銷”

在整個亞洲,與中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日本。

日本在三十多年前就開始全面向歐洲足球學習:足球社會化、規則透明化、青訓體系現代化,尤其是允許未成年球員自由流動。這些改革讓日本球員的大規模生產成爲可能。

今天,日本不僅不依賴大量外援,反而源源不斷向歐洲這個產業鏈頂端輸送球員。他們的資金可以留在國內用於培養更多的球員,而不是像中國這樣,年年花大量外匯購買外援。

日本能夠建立起自己的球員生產體系,是因爲他們接受並理解自己在全球產業鏈中的位置,從而找到清晰的、自下而上的發展路徑。

中超外援政策的難題

許多人不知道,中國足協擁有中超聯賽36%的股份——這是世界足球中絕無僅有的模式。

也就是說,足協既是監管者,又是股東;既要維護聯賽秩序,又要依靠中超賺錢。這一結構造成了中國足球治理中最深層、最難解決的矛盾。

足協當然知道外援太多會進一步擠壓本土球員,讓年輕球員難以成長,使國家隊實力日漸薄弱。

但與此同時,如果收緊外援,聯賽水平下滑、票房下滑、關注度下滑,直接損害足協自身的經濟利益。

於是,足協陷入了一個經典的“雙輸悖論”:

-放外援——聯賽熱鬧,但國家隊弱將是常態。

-限外援——聯賽關注度下降,足協收入減少、俱樂部更難活。

結構性困局的代價

外援越強,聯賽越熱鬧;但同時,本土球員越邊緣化、出場時間越少,年輕球員的成長機會被進一步壓縮。

在這種結構下,中國國家隊幾乎不可能組建起一支有競爭力的陣容。

與此同時,中國的青訓體系嚴重滯後、人才產能低下。聯賽又不斷引入外部的“過剩產能”,進一步擠壓本土人才的空間。青訓看不到成果、國家隊看不到未來,惡性循環就此形成。

而日本走的是另一條路:先建體系,再談成績。中國則是體系未建、成績難來,卻又不得不頻繁更換方向,導致足球產業長期無法形成規模化生產力。

所以,真正要解決中超外援爭議、中國足球人才匱乏的問題,關鍵不是外援政策本身,而是治理結構的重塑。

職業聯賽必須在經濟關係上有更多自主。足協從獲利者變成監督者和協調者,以更大的力度去促進聯賽建設和本土足球保護,通過規則,讓俱樂部有動力也有責任去培養球員、發展青訓、創造價值。

只有治理結構理順,中國足球纔可能走出這個困局。否則,我們只能繼續在全球足球產業鏈的末端打轉,繼續爲別人提供資金,繼續被動地承接外來“過剩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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