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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中足聯官方發佈處罰決定,根據視頻、情況說明及聽證,重慶銅梁龍球員李鎮全在比賽中辱罵米特里策,被停賽2場,罰款2萬元。
關於對重慶銅梁龍足球俱樂部隊球員李鎮全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組委會、各足球俱樂部:
2026年4月5日,中國足球超級聯賽第四輪場序第30場,浙江職業足球俱樂部綠城隊與重慶銅梁龍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浙江省黃龍體育中心體育場舉行。
根據視頻、情況說明及聽證,比賽過程中,重慶銅梁龍足球俱樂部隊8號球員李鎮全實施非體育行爲,辱罵浙江職業足球俱樂部綠城隊28號球員米特里策。
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準則》第五十五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對重慶鋼樑龍足球俱樂部隊球員李鎮全予以停賽2場,罰款人民幣2萬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準則》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將依照《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爲,淨化行業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