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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中足聯發佈處罰公告,對青島紅獅主帥張洋實施重罰。張洋在青島紅獅與上海海港富盛經開的比賽中,進入場地對裁判員使用侮辱性言語,並在賽後衝擊裁判員休息室對裁判實施言語威脅,被禁賽10場,罰款5萬元。
關於對青島紅獅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張洋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各賽區組委會、各足球俱樂部:
2026年8月22日,中國足球乙級聯賽第二十二輪場序第253場,上海海港足球俱樂部富盛經開隊與青島紅獅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樂動力臨港足球綜合運動中心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情況說明、視頻及聽證,比賽進行到第83分鐘時,青島紅獅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張洋實施非體育行爲,進入比賽場地並對裁判員使用侮辱性語言,裁判員出示紅牌將其罰令出場。比賽結束後,張洋又先後兩次衝擊裁判員休息室並對裁判員實施言語威脅,造成惡劣影響。
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準則》第五十五條、第七十一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禁止青島紅獅足球俱樂部隊主教練張洋進入體育場館10場,罰款人民幣50,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職業聯賽聯合會紀律與道德準則》第十八條規定執行。
此外,中足聯還發布官方公告:青島紅獅官員王峯對裁判員使用侮辱性語言並言語挑釁,禁賽5場罰款2.5萬。
中乙第22輪,上海海港富盛經開隊對陣青島紅獅,比賽第85分鐘,青島紅獅領隊實施非體育行爲,對裁判員使用侮辱性語言並言語挑釁,裁判員出示紅牌將其罰下。今天,中足聯官方公佈對於王峯的處罰決定,禁止王峯進入體育場館5場,罰款人民幣2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