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寒冰 今夏阿爾瓦雷斯轉會巴薩的鬧劇,以球員罷訓無濟於事,馬競以天價違約金強留告終。“小蜘蛛”只能在馬競忍耐3個月球迷的噓聲和辱罵,等待冬窗開啓全力逃離。但至少,屆時國際足聯會站在他這一邊。國際足聯修改了《球員身份與轉會條例》第17條,重新規定違約金和違約行爲的判定,並將在2027年1月1日起生效。新規將由國際足聯評估天價違約金是否“合理”,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代價應與轉會市場“實際價值”相符,目標是阻止任何一方使用過高金額阻止球員離隊。
法律層面上國際足聯舊的《球員身份與轉會條例》第17條,早在2024年10月已被歐盟法院判定部分條款“限制了自由流動和公平競爭”。案件起源是2014年法國球員拉薩納·迪亞拉因薪資糾紛,離開莫斯科火車頭意欲加盟比利時的沙勒魯瓦。莫斯科火車頭認定球員單方面違約,國際足聯對迪亞拉處以高達1050萬歐元天價罰款。同時,國際足聯和比利時足協拒絕批准迪亞拉轉會,導致當時29歲的球員在職業巔峯期失業長達1年。
迪亞拉向歐盟法院起訴國際足聯和比利時足協,並索賠6500萬歐元。案件2026年6月以和解結案。國際足聯未承認過錯,也未支付賠款,但必須修改相關條例。舊規則核心要點是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若無“正當理由”,必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若俱樂部或球員在合同前3年內以“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將面臨國際足聯的處罰。若球員“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球員的首家新俱樂部自動與球員共擔向原俱樂部支付賠償金的責任。
舊規對普遍設置天價違約金的西甲、南美聯賽俱樂部非常有利,讓有意簽下球員的俱樂部無法確定賠償金數額,極大減少球員轉會就業的機會。同時球員單方面終止合同帶來的國際足聯罰金和新俱樂部連帶責任,以及原俱樂部所在足協可拒發國際轉會證書,讓簽約爭議球員的風險過高。
國際足聯與職業球員國際聯合會(FIFPRO)、俱樂部和聯賽組織協商後,今年6月10日批准了新的《球員身份與轉會條例》第17條。這是自2001年以來,球員轉會規則最大的變革。原本新條款應以推動變革的拉薩瑪·迪亞拉命名,但因新規出臺後遇到的最大爭議案是阿爾瓦雷斯轉會風波,明年1月1日起實施必然與阿爾瓦雷斯轉會高度相關,因此被西班牙媒體普遍稱爲“阿爾瓦雷斯條款”。
阿爾瓦雷斯2024年夏加盟馬競合同到2030年夏,違約金5億歐元。今夏他尋求轉會,想加盟的巴薩必須支付違約金。舊規馬競可以拒絕同意轉會,並設置高昂轉會費阻止交易,阿爾瓦雷斯還將因此可能被國際足聯處罰,巴薩也要連帶受罰。但在新規下,國際足聯雖然認可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額,但有權評估該金額是否過高,脫離轉會市場現實。
如果違約金過高,國際足聯會進行削減;若明顯不公平,則必須被忽略。無論俱樂部和球員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違約,獲得合同剩餘價值的違約金是基本原則。俱樂部可要求以合同剩餘價值、球員市場價值、商業價值、替代球員轉會費成本等,給出自認合理的轉會費報價,但無法阻止球員轉會。而國際足聯遵循歐盟法院判決,認定轉會費損失、體育特殊性和市場價值等模糊概念,計算賠償金時不應再有相關性。這意味着馬競很難像夏窗一樣,拒絕巴薩的1億歐元報價。
2027年冬窗最受矚目的焦點,就是國際足聯是否會裁定馬競爲阿爾瓦雷斯設置的5億歐元違約金是否過高。同樣受影響的還有亞馬爾、佩德里、加維、維尼修斯、貝林厄姆(10億)、羅德里戈(4億)、巴爾韋德(3.5億)等被天價違約金束縛的巨星。某種程度上,“阿爾瓦雷斯條款”將可能終結轉會時常愈演愈烈的通貨膨脹,讓轉會費回到相對合理和冷靜的區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