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賈巖峯報道 上月底,中國足協發出《中國足球協會關於全力做好2022賽季職業聯賽相關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再次提醒超甲乙三級聯賽的各傢俱樂部,必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解決全部歷史欠薪,必須在2023年1月6日前提交最新的還款憑證,中國足協將細緻審覈各職業足球俱樂部提交的相關材料。
春節假期後,中國足協各部門已經開始正常工作,而清償歷史欠薪和嚴把新賽季准入關,是聯賽的工作重點。根據記者瞭解,清償欠薪工作正在有序進行,各隊都陸續遞交了相關材料,嚴把准入關是一個基本工作基調。
2022賽季,根據中國足協頒佈的分三次清理昔日欠薪的原則,大部分俱樂部都執行完了前兩次,而第三次,由於之前各地疫情導致的很多機構不能正常辦公,因此給予了適當的期限寬限,但也不會無限期拖下去,在進行新賽季各級聯賽准入審覈工作結束之前,各級球隊都必須做好欠薪的清理工作,尤其是中超級別的隊伍,不可能再像上賽季這樣帶着欠薪也可以准入的情況出現了。
2022賽季的特殊准入制度,經過實踐來看,對於挽救中國職業聯賽的老牌球隊,確實起到了時間換空間的作用。比如說上海申花,儘管經歷了波折被中途扣分,但還是沒有放棄,而真正關乎這支老牌職業球隊的生存發展和前途命運的核心股改問題,已經有了重大的突破和進展,申花能夠繼續生存下來,不管是對上海足球還是對中國職業聯賽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但是2023年,即便這樣帶來理想結果的“好事”也不會繼續——中國足協負責清欠和准入的相關部門均表示,2022賽季的特殊時期特殊處理,不是一個常態化的決策,不可能一直延續下去,所以這個賽季,足協會敦促各俱樂部把歷史欠薪問題,重點是2020-2022這三個賽季,俱樂部與球員雙方均認可的薪資結算,所有在國際足聯和中國足協做出裁決有正式文件的部分,做好清欠工作,原則上,將不再允許2023賽季,還有俱樂部帶着應支付或者未達成協議的俱樂部准入。
上賽季結束後,本報收到了多傢俱樂部的球員投訴,表示自己並沒有收到相關欠款,但是其原有俱樂部卻毫髮無傷,沒有被扣分,因此對足協相關清欠工作的公正性存有擔心和疑慮。記者向有關部門反映此事後,得到了如下答覆:
“首先,很多球員可能沒有把清欠原則看清楚,我們上個賽季制定的歸還原則,是把外援和中國球員所有被拖欠的款項作爲一個整體來計算,每個不同階段都要求俱樂部歸還整個金額的百分之多少,至於俱樂部是否把這個額度平均分配到每個球員頭上,還是隻要完成了清欠總額的要求只歸還了個別球員,這個不在我們的限制之列,但是,只要是我們認爲必須在清償範圍之內的,最終完成2023年准入之前,一定要還上,否則不可能允許准入。”
舉例說明,假如某俱樂部拖欠18名中方球員和4名外援的工資,總額度1000萬元人民幣,那在清欠的第一階段,必須完成350萬元的欠薪,第二階段是700萬欠薪,如果18名中方球員的欠薪總額可能不足300萬,而兩名外援的總欠薪款項就已經超過70%且有國際足聯的裁決,那有些俱樂部在第一或第二階段,就先把有國際足聯裁決結果的外援欠薪率先歸還了,這樣既不違反中國足協的要求,同時也不會招致國際足聯的處罰,只要在最後一個階段,把所有欠薪全部歸還就可以了,這種做法並非清欠小組執法不公。
但是,第三次歸還欠薪的行動似乎也並不是所有俱樂部都能順利完成,這裏面不同俱樂部有不同的原因,中國足協根據疫情的特殊情況也給予了一定程度的時間寬限,不過再三強調,有仲裁結果的,或者雙方認可、已經在足協報備的,就需要在新賽季准入審覈之前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就不能通過准入。
從目前中超各隊的清償情況來看,大部分球隊應該經過這一年的時間都緩解了一定的經濟壓力,多數都能償還或者與球員達成諒解協議。
衆所周知,金元時代不少俱樂部都與球員、教練簽下了天價合同,如今泡沫破裂後,很多俱樂部都入不敷出,無法支付,有些俱樂部要不是因爲天價合同的拖累,僅從實力來說並不至於降級,但因爲合同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俱樂部實在支付不了就只能失去參賽資格。
究竟有哪些被拖欠的薪資是在此次足協監管審覈範圍內的呢?
主要包括以下兩個部分:第一,從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沒有經過仲裁、但在足協有備案合同,且俱樂部與球員雙方均認可,由俱樂部上報給足協的部分;第二,俱樂部與球員雙方有爭議,有的球員已經離開原俱樂部,但是相關爭議在國際足聯或者中國足協相關仲裁部門有正式裁決文件的部分。所有符合上述內容的欠薪,均在此次審覈和監管之列,無論該球員是否爲在隊現役、在隊未報名或者已離開原俱樂部。
事實上,俱樂部與球員之間的欠薪情況,遠比上述提到的兩個部分更多更復雜,但是,無論是從實際操作的角度,還是從執法的角度來說,足協清欠小組都很難做到完全監管,比如說,至少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五種情況:
有些球員與俱樂部簽訂的“陰陽合同”,其中沒有在中國足協備案的“陰合同”部分,不在足協監管範疇;有的球員與俱樂部之間在獎金分配和支付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口頭承諾沒有寫在備案合同的部分,足協也沒有辦法監管;有的球員與俱樂部之間有備案合同,但是沒有經過仲裁,雙方在支付金額上存在重大分歧的,中國足協也很難只按照備案合同部分強行要求俱樂部必須執行,因爲雙方可能還有其他更復雜的隊內紀律處罰導致的薪資意見不統一的情況;有的球員與俱樂部之間簽署了民事欠款協議,其未執行的話就要走民事訴訟程序,也不在足協管轄的範疇;有的球員與俱樂部之間就支付欠薪的方式達成了協議,比如用住房或者其他方式來償還欠薪,這種私下的協議足協也沒有辦法做到監管。
因此,如果被欠薪的球員在沒有拿到相應欠薪的同時,也一定要看看自己屬於哪種被拖欠情況,如果不在此次清償和監管範圍之列,沒有足協認可的相應文件和裁決作爲背書,那麼就只能自己想辦法解決了。
中國足協一直鼓勵各俱樂部與球員之間要簽訂陽光合同,也就是公開備案;同時如果有爭議,國際足聯或者中國足協都有裁決機構,可以根據各自身份去相應機構進行裁決,最終裁決符合清償年限和標準,足協一定會監管。假如球員已經離隊,原俱樂部沒有及時上報,球員又無法與原俱樂部取得聯繫的,可以向中國足協之前公佈的信箱發送郵件維權。
假如球員在俱樂部名單公佈之前沒有通過合理有效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很有可能過期也不再會被受理。”相關負責人員表示,中國足協早在去年上半年就公佈了相關清償案件投訴郵箱,如果球員沒有收到欠薪,近期也沒有通過公開的郵箱致函中國足協清償監督部門,那麼一旦過了時效,就默認爲棄權。“如果是尚未審結的案件,可能會在未來的紀律處罰或者下個賽季准入的考覈當中。”
但是.目前很多球隊確實有經濟困難,不能夠一下子償還所有三個賽季堆積起來的合同又該怎麼辦?這個就要各俱樂部自己想辦法了,因爲國際足聯曾經號召過球員降薪,以及共渡難關,如果各俱樂部能夠本着誠信守法的原則,跟球員達成一定程度的協商,削減一定償還金額或者增加一些期限,獲得球員的諒解,在償還欠薪同意書上簽字的話,也不是不可以,但這種情況球員需要慎重,一旦簽字就視爲俱樂部已經歸還欠款,將不可能再向有關部門提起申訴。
從目前大部分中超球隊遞交材料的情況來看,本賽季中超是18支球隊,中甲升上來的球隊和上賽季的升班馬,這七傢俱樂部的情況相對比較樂觀,因爲他們已經避開了金元時代最瘋狂的時期,除了他們之外,一些強隊也都沒有太大問題,比如說泰山、申花、國安和海港,都能夠過關,而天津和長春也都正常,河南雖然有所拖欠但應該不至於無法解決,廣州城看起來有些麻煩,股改進行得不順利,深圳隊由於兩個前老總有了變故,前景也不明朗,大連人現在看起來也很困難,在等待城市管理層的調整結果,如果能夠獲得相應支持,也應該能夠解決。作爲上賽季中超正能量的代表球隊之一,也是低成本運營最好的球隊之一,如果大連人因爲無法清償歷史欠薪問題而過不了准入關,恐怕遺憾的不僅是大連球迷。
但就這些情況,中超聯賽現在怎麼看都像是有球隊難以繼續堅持,可能註銷的球隊不止武漢長江一家,那麼在准入的審覈過程中,萬一再有中超俱樂部不合規,像蘇寧隊一樣退出怎麼辦?會不會允許一些已經降級的球隊迴歸,或者由一些中甲球隊遞補上來?這其實是一個很考驗管理層的難題。
就目前記者瞭解到的情況而言,中國足協不排除中超縮編的可能性,也就是說,不排除2023賽季只有16支中超球隊的可能性。當然,這只是目前的預案,但足協表露的這份決心和預案,對一些總是欠薪、運營不規範的球隊其實是一次嚴重警告——該清退就會清退。
中超2022賽季才擴軍到18支,如果2023賽季就縮編的話,很多人會覺得這是一種倒退,但是,如果真的沒有那麼多符合標準和要求的,該縮編就會縮編,影響肯定會有,但刮骨療毒是爲了未來更好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