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善報道 陳戌源被查,而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他成爲劉奕、陳永亮後第3個被官宣接受調查的足協人士,也是繼謝亞龍、南勇後,又一位“落馬”的足協主席(謝亞龍、南勇名義上是副主席,實際是足管中心主任,爲實際話事人),外界認爲,“足協主席”成了高危職位。
是否高危,見仁見智,但陳戌源被查,中國足球的相關事務,不能停!目前主持工作的,是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足協黨委書記、副主席杜兆才。
中國足協的組織架構要怎樣調整?過往有兩種聲音:一是讓體育系統出身尤其是足球出身的人來做,但由於謝亞龍和南勇出事,此論調者偃旗息鼓,二是讓體育系統外的人扛起大旗,但隨着陳戌源和劉奕被查,此論調者又底氣不足。
究竟,中國足球需要怎樣的足協主席?中國足協怎樣重回正軌?本報和一些前足協工作人員、前俱樂部投資人和俱樂部高管進行了探討,過往,他們的意見不太一致,但如今基本認爲,新主席,還是總局體制內的幹部更適合。
2014年10月,國務院46號文件《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出臺,體育總局在2016年初正式撤銷了足管中心,實行管辦分離,撤銷後,足球管理的大部分職能下放中國足協,在人員聘用、薪酬體系、外事出訪、財務和市場開發、國字號球隊教練人選等方面,足協都擁有較大的自主權。足球向來是體育改革的排頭兵和試驗田,在足改穩步進行後,籃球等市場化較高的項目也隨後跟上,拉開了總局對下屬行業協會放手的序幕。
正是因爲去中心行政化和管辦分離,陳戌源、姚明這樣的非體制內人士,才能擔任行業協會一把手,並且被寄予厚望。但現實是,無論是不太專業的陳戌源還是專業的姚明,都未能讓管轄的項目實現質變,甚至在成績上有了退步。
陳戌源被查,雖然涉及的事實暫未公開,但很可能涉及聯賽。
陳戌源和此前歷任足協領導最大的不同是,號稱體系外懂經濟、懂管理的他,和任職足協主席前的東家海港(上港)俱樂部有着說不清道不明的聯繫,僅僅引援調節費一事,就可以看出,陳戌源未能做到一碗水端平,這實際上等於從根本上影響了聯賽的公正性。
此事之後,很多事情,都未能執行統一的標準,爲日後“爆雷”埋下了禍根。
目前,陳戌源是否涉及經濟案件,外界不得而知,如果有且來自俱樂部,那麼,對其他俱樂部,非常不公平。
一位已退休的前足協工作人員認爲:新的足協主席,至少應該和各俱樂部都沒有直接關係,不能刻意偏袒和庇護某隊,最大限度保證所有投資人的利益。
一位曾在俱樂部擔任過中層領導的人士則表示:長久來看,這個人還是出自總局系統內更合適,原因很簡單,第一,懂體育;第二,知道如何和總局進行溝通協商,尋求幫助;第三,至少在社會地位和影響力上有所顧忌,不敢過分膽大妄爲,即便出問題,很難捅出來驚天大案。當然,爲了避開國際足聯的相關規定,新的足協主席,需要先從總局離職;還有就是,這樣的人,不該是快退休的老人,應該是年富力強,最好是40到50歲之間的,“這樣纔有培養價值和延續性。”
一直以來,關於足協主席,圈內包括球迷,都認爲“專業”人士合適——“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是現代企業管理學中最常見的話題之一,在企業發展的任何階段,這種說法,都是有道理的。
不過,如果企業已經“專業”,還要經常強調這句話嗎?道理說起來簡單,但做起來難,“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也是如此。並不是秉承這個理念,就可以“順利”的。
這其中,有兩個方面非常重要,值得思考。
第一,“專業”是由誰來判斷的?通常來說,企業的最高負責人,擁有用人權力並決定企業方向,在這樣的大前提下,如果想讓“人”與“事”都處在“專業”範疇內,那麼,企業負責人就要有足夠的識別與判斷能力——判斷事情的方向屬於哪個專業,並識別哪些專業的人才可以完成這些事情。
第二,客觀地講,最符合當今世界表象的詞彙是“跨界”,也就是常說的複合型人才。做管理的人需要懂財務、懂市場、懂人力資源;做銷售的,應當知道包裝與售後的重要性……所以,很難簡單界定“專業的事”是怎樣的事,“專業的人”也很難定義。
所以,在重新選舉足協主席前,必須要考慮,怎麼定義專業,什麼叫做專業性,誰來給這個名詞下定義並且監督考覈,不是說踢過球的、甚至球踢得不錯,做起足協主席就專業。事實上,圈內自以爲是的“專業”,其實可能恰恰是不專業的。
所以,中國足球需要的足協主席,簡單來說,要上懂政策,下有解決辦法——只是,這樣的人,在哪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