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聯合印發第四屆全國老年人體育健身大會總規程

體壇報 04-18 22:00

國家體育總局、全國老齡辦、中國老年人體協關於印發第四屆全國老年人體育健身大會總規程的通知

體羣字〔2023〕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行政部門、老齡辦、老年人體協,各行業體育協會(或老年人體協),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

爲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老齡工作及體育工作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理念,服務老年人健身需求,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助力體育強國和健康中國建設,決定於2023年舉辦第四屆全國老年人體育健身大會。現將總規程發給你們,請積極做好組團參加大會的準備工作。

國家體育總局

全國老齡辦

中國老年人體協

2023年4月12日

第四屆全國老年人體育健身大會總規程

一、大會宗旨

堅持“積極老齡化、健康老齡化”和“安全第一”、重在參與、重在健康、重在快樂、重在交流的方針,淡化錦標、文明交流,把第四屆全國老年人體育健身大會(以下簡稱“第四屆老健會”)辦成“安全多樣、示範引領、節儉廉潔、交流出彩”的老年人健身盛會。

二、主辦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中國老年人體育協會

三、承辦單位

有關地區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老齡辦、老年人體協

四、協辦單位

國家體育總局相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協會)及有關單位

五、項目設置

(一)第四屆老健會設項

柔力球、氣排球、健身球操、持杖健走、太極拳(劍)、廣場舞、乒乓球、門球、網球、健身氣功、健身秧歌、棋牌(中國象棋、圍棋、橋牌)、釣魚、地擲球

(二)爲推動第四屆老健會的改革創新,將老體協40年成就展、老年人健身新項目推薦、老年人科學健身方法講座、承辦地老年人健身項目和文化展示等納入第四屆老健會,並安排一些項目優秀隊伍在社區、鄉村進行展演推廣,不斷豐富和創新老健會內容。

六、交流辦法

按照各項目最新競賽規則,以及第四屆老健會各單項規程執行。

七、參加單位

(一)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行業體協爲單位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可組隊參加。

(二)參加辦法具體要求在各單項規程中明確。

八、時間及地點

(一)第四屆老健會舉辦時間爲2023年4月至8月。

各項目地點、時間安排如下:

網 球:四川省瀘州市(4月24—30日)

乒 乓 球:江西省婺源縣(5月8—13日)

廣 場 舞: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縣(5月17—21日)

氣 排 球:福建省福清市(5月22—26日)

健身氣功:山東省淄博市(5月23—27日)

柔 力 球:安徽省桐城市(5月24—28日)

釣 魚:山東省微山縣(5月28—6月1日)

健身球操:廣東省中山市(5月29—6月2日)

持杖健走:河南省安陽市(6月9—13日)

太 極 拳:河南省焦作市(6月15—19日)

健身秧歌:山東省棗莊市(7月4—7日)

棋 牌(中國象棋、圍棋、橋牌):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7月17—21日)

地 擲 球:海南省海口市(7月25—30日)

門 球:湖北省咸寧市(8月2—6日)

(三)開幕式結合網球交流活動於4月25日在四川省瀘州市開幕。閉幕式結合門球交流活動於8月5日在湖北省咸寧市舉辦。

九、資格與審查

(一)參加人員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縣級以上醫院健康證明。

3.參加人員年齡爲:男60歲至72歲,最高不超過75歲;女55歲至72歲,最高不超過75歲。

4.參加人員代表本人戶籍所在地參加第四屆老健會。長期居住地人員以本人居住證或社保繳納記錄(滿2年)爲依據代表所在地參加第四屆老健會,具體要求由各單項規程制定。

5.參加人員必須以同一身份報名,不得跨地區、跨項目、跨年齡組別參加活動。

6.爲增進內地與港澳臺地區老年人健身交流,港澳臺地區也可組隊參加。

(二)資格審查

1.參加單位須依據總規程和單項規程規定對參加人員進行自查。

2.各單項組委會須根據總規程和單項規程規定對參加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在資格審查或參加交流活動中違反總規程和單項規程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參加資格及在該項目中已獲獎項。

十、獎勵辦法

(一)第四屆老健會設優勝、優秀獎。按參加隊數、人數的40%、60%比例頒發獎牌。根據項目特點可增設金、銀、銅、最佳編排、最佳創新等獎項。

(二)參加第四屆老健會的人員均頒發紀念證書。

(三)設體育道德風尚獎,頒發給貫徹第四屆老健會宗旨、遵守規定、在交流活動中展示出良好道德風尚的代表隊。

(四)設優秀組織獎,頒發給在組織承辦第四屆老健會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

十一、仲裁和裁判委員會

(一)設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主辦單位選派。

(二)設裁判委員會,裁判長、副裁判長、骨幹裁判員由主辦單位選派。

十二、宣傳

(一)承辦單位應做好宣傳工作。

(二)參加單位須準備代表團(隊)簡介(300字以內),以供宣傳使用。

十三、代表團團旗

團旗由各代表團自備,顏色自定,規格爲2.4X1.6米。代表團團旗除總規程規定的代表團名稱外,不得出現其它標誌。

十四、安全風險防控

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做好安全風險防控,建立活動“熔斷”機制。

十五、會風會紀

爲體現新時代老年人精神風貌,各單位要嚴格執行第四屆老健會相關規定,文明參加交流活動。

十六、保險

(一)參加人員(含代表團官員)須按照要求購買人身意外傷害、突發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醫療等保險。

(二)參加人員在報到時須出示保險原件(或證明材料),未辦理保險的人員,不得參加交流活動。

十七、經費

(一)各代表隊至交流活動舉辦地的往返交通費用自理。

(二)各代表隊按單項規程的規定交納食宿費。

(三)活動期間,賽場至酒店往返交通由主辦單位負責。

十八、其他

各代表隊可由企業冠名,服裝上允許出現廣告。

十九、本總規程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來源:國家體育總局、全國老齡辦、中國老年人體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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