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球!”傍晚時分,長興縣雉城街道水木花都社區的籃球場上,喝彩聲此起彼伏。燈光下,年輕人們汗水飛灑,籃球擊地的聲音充滿活力;幾步之遙的羽毛球場,白色的羽球在空中劃出優美的弧線;而在嶄新的健身路徑區,老人們一邊活動筋骨,一邊照看着在扭腰器上嬉戲的孫輩,臉上洋溢着滿足的笑容。這個建成近20年的大型小區,如今正享受着“家門口”運動帶來的火熱新春氣象。
然而,這番熱鬧祥和的場景,在半年前卻還是另一番模樣。作爲2006年交付、擁有5000多戶居民的超大小區,水木花都社區的健身設施曾是周邊最齊全的。但經過近20年風吹日曬,當初由開發商配套的健身路徑大多已鏽跡斑斑、損壞嚴重。隨着2017年開發商註銷,這些“有主”卻“無人管”的設施找不到人來維修。社區書記朱慧告訴記者,苦於沒有明確規定,究竟該找誰來維修、更換,成了一道難題。
這並不是個例,對此,湖州市人大常委會於2024年底審議通過《湖州市城鄉社區體育健身設施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於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作爲全省首部聚焦羣衆家門口“健身自由”的“小快靈”立法,這部法規爲破解“全民健身熱”與“設施管理難”的矛盾提供了法治遵循。
朱慧說:“有了依據之後,我們召集了業主大會,業委會用經營性收入對體育設施進行更換、維護,日常由物業公司來進行管理。”朱慧透露,健身路徑總共花費了約2萬元,另外還對籃球場進行了翻新,體育部門也給予了配套資金。現在,小區居民對於這個翻新後的體育場地讚不絕口。業主陳先生說:“離家近,還免費,所以我有空都會帶着孩子來動一動。”
家住德清縣龍山村的村民小王,平時酷愛打球。提起家門口幾年來的變化,他一臉興奮地說:“做夢都沒想到,高架橋下的‘犄角旮旯’還能變成燈光球場,不僅環境變好了,打球也不用往外趕了,太方便了。”
爲了破解體育健身設施的管理困局,《規定》採用了“鏈條式”的制度設計。
“誰來管”
首先,關於“誰來管”,法規分清了設施的“公私”屬性再精準施策。對於向公衆開放的行政村(社區)級公共體育健身設施,綜合考慮“誰出資”“誰受益”等因素,提出了由管理單位確定的基本規則。對於主要服務於業主的居民住宅區配套建設的體育健身設施,明確了物業服務人、業主委員會作爲管理單位的不同情況。
“管什麼”
其次,關於“管什麼”,法規詳細列舉了管理單位在建立健全制度規範、定期維護設施、勸阻違法行爲等方面的日常管理職責。最後,關於“誰監督”,法規要求建立全市層面的城鄉社區體育健身設施日常管理情況檢查制度,並對相關部門定期巡查抽查、鄉鎮街道常態化檢查作出規定。
體壇報記者:易龍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