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晚,浙BA官方發佈一則處罰決定。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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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日,在2026年浙江省城市籃球聯賽省級爭霸賽小組賽D組第4輪場序48義烏隊主場對陣雲和隊的比賽進行到第四節剩餘1分01秒時,雲和隊16號球員與義烏隊35號球員搶球時發生碰撞致雙方倒地後,雲和隊16號球員的腿部落在義烏隊35號球員身上,義烏隊35號球員推開其腿部,隨後雲和隊6號球員上前指責義烏隊35號球員,進而引發雙方球員互相推搡等暴力行爲,引起現場混亂,擾亂了賽事的正常秩序。根據《浙江省城市籃球聯賽紀律處罰規定(試行)》,作出處罰如下:
一、對雲和隊處以通報批評。
二、對雲和隊0號球員鄭濤、5號球員項王堅、26號球員陳慶港處以通報批評、追加停賽1場。
三、對雲和隊6號球員洪曦、16號球員徐陽彬處以通報批評、追加停賽2場。
四、對雲和隊2號球員王濤處以通報批評、追加停賽3場。
五、對義烏隊77號球員李金科處以通報批評、追加停賽2場。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浙江省籃球聯賽組委會將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爲,望各賽區、各參賽隊能夠引以爲戒,共同遵守聯賽賽風賽紀管理相關規定,維護文明有序的賽場氛圍。
浙江省城市籃球聯賽紀律與道德委員會
2026年10月4日
來源:浙B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