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發佈了《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海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作爲全國海釣管理領域的創制性立法,《管理辦法》也是舟山市獲得立法權後製定的首部地方性實體法規《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條例》的配套辦法,將於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共分爲五章,共三十三條,結合舟山市實際,對海釣管理相關部門職責、海釣許可證申請與管理、個人海釣行爲管理、海釣船舶運行規範、海釣賽事活動、檢查點查驗、法律責任等內容作了具體規定。
“這對釣魚行業來說,是一項利好,可以讓該行業從無序管理到有序管理,有法可依,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省釣魚協會副會長孫浙東告訴記者,特別是明確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爲海釣行爲管理的行業主管部門和對保護區海釣資源採取禁釣區、禁釣期、禁釣魚種、漁獲物標準、漁獲物限額等保護性管理措施及實施相關措施的程序。同時,《管理辦法》也便利了海釣許可證申請,加強了海釣船舶管理,起到保障海釣產業發展的作用。
不過,在孫浙東看來,像目前《管理辦法》對海釣人數、海釣數量、如何正確獲取海釣獵物、如何處罰等一系列問題還沒有細分,未來亟需進一步完善。
據悉,2017年,舟山市政府曾制定《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海釣管理暫行辦法》,但《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條例》在2022年修改後,對保護區內的海釣經營許可證制度、個人海釣許可證制度等做出了較大調整。爲適應國家“證照分離”改革要求以及上位法調整的需要,原《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海釣管理暫行辦法》將在本《管理辦法》施行後同時廢止。
監製:郭必文
審覈:湯怡虹
體壇報記者:餘敏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