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別策劃 | 預付式消費退卡難,運動事故責任如何釐清?律師、專家來支招

體壇報 03-19 14:00

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隨着杭州亞運會的臨近和全民健身理念深入人心,體育消費市場逐漸回暖,越來越多人蔘與體育,但消費者遇到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仍然存在。

體育健身機構人去樓空

消費者遭遇“退費難”

2月下旬,經營20餘年的知名瑜伽連鎖機構“梵音瑜伽”突然跑路。截至目前,梵音瑜伽在杭州的6家門店均已關閉,北京、上海等地的全國82家門店都處於停業狀態,存在消費者無法退費、拖欠員工薪水等問題。

記者陪同兩位消費者來到位於華潤大廈的梵音瑜伽錢江新城店,只見店門緊鎖,門上還張貼着催款通知書和解除通知書,店裏一片漆黑,仍保留着部分設施設備。

去年12月,因爲想訓練身體的柔韌性,邊先生在網上看到評價高分的梵音瑜伽,在銷售顧問的熱情推銷下,花了1萬元購買了100節課程。“一開始銷售顧問的服務態度非常好,後來在羣裏約課,回覆消息特別慢、效率也很低。”邊先生告訴記者,2月16日他約了課,結果開課前一小時被臨時通知教練有事,課程取消。結合此前的種種體驗,他有些無奈決定決定退費,得到的回應卻是“退費必須扣除20%的手續費”。在等待店家回覆的漫長過程中,卻等來了梵音瑜伽跑路的消息。

另一位顧客周女士表示,最初在梵音上課收穫了優質的服務體驗和瑜伽乾貨,但現在想來,過年那段時間,梵音的危機就有了苗頭。

“年後上課的老師明顯少了,排課也少了。關於梵音跑路,也是在網上得知的,銷售顧問在羣裏都沒有告知過我們,卡里還剩9000多元的課時。”

2月26日,梵音瑜伽創始人饒秋玉發文表示,受融資失敗影響,現階段停業整頓,會用不同的方式償還欠款,但對於上千名員工的生計並沒有任何交代。3月5日起,梵音瑜伽微信公衆號陸續開啓線上互動小班課。對於這樣“打感情牌”的回應和線下轉線上的處理方式,大部分消費者都不買單,紛紛在網上發聲、維權。


截至發稿前,記者仍未聯繫上商家及銷售顧問。

浙江一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副主任方雲濤分析認爲,梵音瑜伽關店跑路的行爲已構成根本性違約,消費者可以通過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來尋求解決問題。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並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方雲濤律師建議,消費者可以選擇求助於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督管理局,由他們出面協調,解決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糾紛;若無法解決,消費者可以憑合同、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雙方的服務合同,並要求經營者退款、賠償損失。

進行高風險運動消費

商家和個人各有“責任”

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身意識的提升,全民健身正在不斷“分衆化”,滑雪、攀巖、潛水等戶外小衆運動逐漸“出圈”,但這些運動的風險係數也較高。近年來,運動損傷及人身安全也成爲體育消費中維權較多的案例。

去年年底,還是初學者的徐女士到某滑雪場體驗了高級道,最終因爲沒有做好運動準備導致摔倒並受傷,由此產生了醫療費、誤工費、鑑定費等合計數萬元。徐女士與滑雪場因責任承擔問題產生了糾紛,最終將滑雪場訴至法院。

方雲濤認爲,滑雪屬於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從事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經營場所應符合《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並取得相應許可。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等相關規定,此類運動場館作爲娛樂運動的經營場所是具有安全保障義務的,當發生人身損害時,主要從事前提示(比如是否對消費者進行了安全提示和安全指導、是否設置了安全警示標識)、事中管理(比如是否提供安全保障措施等)、事後處理(比如是否對受傷的消費者及時進行救治、是否配備救護人員等)三個維度來考量其應當承擔的責任。

另外,很多運動場館會在服務合同中加入“免責聲明”條款,但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第五百零六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第二十六條等規定,此種免責聲明條款屬於減輕經營者責任、對消費者不公平且不合理的條款,並且因這種免責條款與消費者的人身損害問題息息相關,在法律上會被認定爲無效

就消費者而言,仍要樹立起“風險自擔”的意識。在進行體育活動的過程中,應當認識到此運動固有的風險性,對自身的身體情況和運動能力有清醒的認知,避免冒進,並按照運動場館或教練告知的動作要領和安全防範措施進行體育活動。如消費者自身對事故發生存在過錯,例如在運營者進行充分風險提示後,存在明知自身狀況不符合條件仍堅持參加,或未按照動作規範參加項目等情況,也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預付式消費陷阱多

“避坑”指南請牢記

根據杭州市體育休閒行業協會受理的體育健身場所消費投訴情況統計,2022年1月份至今,該組織共受理各類體育健身服務業消費糾紛投訴案例1502條,涉及金額共計769萬元。其中,退卡退費投訴及合同問題是引發投訴的主要原因,佔投訴總量的76.9%,體育健身機構關門跑路投訴佔比15.8%,場地安全投訴35件,佔比2.4%;其他投訴73件,佔比4.9%(信息源自於市長熱線轉辦件、市市場監督局及杭州市體育休閒信用在線小程序等)。

不難發現,預付式消費逐漸成爲一種普遍的消費方式,常見於健身、青少年體育培訓行業等。

在消費前,消費者需要注意哪些陷阱呢?

“建議消費者理性消費。”杭州市體育休閒行業協會副祕書長呂振華表示,以下幾種情況需要消費者在消費前引起重視

01

當商家出現大幅度降價或促銷的情況,可能會存在一些隱患。

02

不建議消費者購買超過兩年期的健身卡或單張不記名預付憑證超過5000元。

03

商家自營業執照覈准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後,方可發放單用途商業預付憑證(以下簡稱預付憑證)。

04

消費者可以觀察場館內是否證照上牆,產品價格是否清晰。

過去一年,在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及法律顧問隊伍共同協商和努力下,共解決957件消費糾紛投訴,間接爲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約472萬元。

近日,杭州市體育休閒行業協會受市體育局委託開展體育健身放心消費活動暨杭州市體育服務業信用建設培訓班

春天已經到來,回暖的不僅是氣溫,更是消費市場的活力。值得一提的是,這是疫情防控政策調整後的首個春天,呂振華相信,能夠熬過疫情“寒冬”的體育健身機構會逐漸步入正軌,“陽康”後的消費者也會更加重視身體健康,通過體育運動增強體質,再加上杭州以亞運爲契機,大力建設嵌入式體育設施,打造全民健身的“金角銀邊”,未來健身人口的增長將會成爲發展趨勢,體育消費也將迎來春天。

接下來,杭州市體育休閒行業協會將繼續加強行業監管,規範企業的誠信經營,倡導商家通過提升服務促進消費,同時呼籲消費者理性消費,避免“踩雷”。



本報記者:孔樂佳 潘笑坤

注册 / 登录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返回顶部